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4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4-14
工作地点: 泸州
公告详情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01
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
02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5年4月8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03
有下列情况之一
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
报名及资格审查
01
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临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02
报名时间
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03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的考生请到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门诊楼三楼人事科报名。咨询电话:0830-2882730。
04
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报名时需提供委托双方手签的书面委托书(并加盖指印)、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纸质1份。
3.本人近期2寸正面红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05
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
组织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采取笔试+面试+实操(考核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实操40%),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将在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
体检与考察
01
体 检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招聘单位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02
考 察
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病史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03
递 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按规定依次递补。
04
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五
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
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2882730
监督电话:0830-3700387
附件 2 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doc
江北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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