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1
招聘人数: 1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8-28
工作地点: 宜昌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办法》(宜人社发[2024]3号)文件精神,我县拟组织开展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1个主管部门1个事业单位,1个岗位,共招聘1人。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对象为经师(旅)级以上部队机关批准随军,且未经政府计划安置的驻我县部队随军家属。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已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有编制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2024年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
2.报名地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5室,0717-5829003。
3.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人民武装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共同进行,严格按照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审查随军家属身份、学历等有关资料。
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由招聘主管部门申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意,县人社局备案后,可降至1:2,若未达到1:2比例,则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整计划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4.准考证发放:按照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于笔试前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评定
1.军人成绩评定。军人综合评定成绩按《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办法》(宜人社发[2024]3号)办法执行,由县人武部评定。
2.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和文学等。
(2)笔试成绩。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4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40%与军人综合评定成绩30%之和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未达到1:3比例,由招聘主管部门申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意,县人社局备案后,可降至1:2,若未达到1:2比例,则取消该岗位,岗位调整情况通过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考生面试比选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4.总成绩计算
随军家属考试评定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军人综合评定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考生考试评定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随军家属考试评定总成绩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评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评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管理
经考试评定、体检、考察的拟聘随军家属,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县人武部按要求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拟聘随军家属,由县人社局下达聘用文件,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考生办理聘用等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单位为其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717-5829003;
县人社局0717-5821280。
附件: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xxgk.hbwf.gov.cn/show.html?aid=14&id=6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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