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5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5-23
工作地点: 宁波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奉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5月19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职位的学历学位证书。各专业所持学历证书应符合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学历的要求。
学历(学位)、户籍、职称和从业资格的取得时间以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各专业所持学历证书应符合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学历的要求。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可凭“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报考的岗位,仅限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成绩合格证明”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二季度奉化区医疗卫生单位专技岗位招聘编外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1.实地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二张向报考岗位所在单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5月19日~5月23日(工作时间报名)。
2.邮件报名:考生在邮件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各单位电子邮箱,《报名登记表》非WORD格式的,一律不予受理。邮件名称写明: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名称+考生姓名。邮件报名后,考生应当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否则因邮件未发送成功导致的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通过邮件报名考生,需在5月23日前将纸质报名资料提交至用人单位复审。
(二)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随带规定的书面材料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书面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1份;2.一寸免冠照片1张(贴报名表);3.专业工作经历证明;4.身份证、户口本(户主+本人页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大专以上需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执(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料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资料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面试的,视作放弃。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增加客观题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客观题笔试成绩排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对象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考试录(聘)用”栏目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奉化区卫生健康系统编外工作人员的淘汰。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
(七)递补调剂及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调剂人员。
1.面试合格考生未能被所报考岗位录取的,如愿意调剂到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经双向选择后进行调剂。
2.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体检安排而被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4.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
五、其它事项
1.待遇具体根据奉党办[2018]2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2.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职位聘计划。招聘计划为多人的岗位实际有效报名不足招聘计划,将取消该职位招数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本公告由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522927(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88593709。
附件:1.2023年二季度奉化区医疗卫生单位专技岗位招聘编外人员需求计划表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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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fhhrss.net/InfoDetail.aspx?id=FBFD125053C765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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