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医院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特面向社会招聘编外收费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请各位有意应聘者仔细阅读。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确保素质的原则。
(三)坚持考评结合、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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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符合招聘职位要求。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盘州市户籍或在盘州市长期居住。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生理或心理疾病。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曾在我院工作因各种原因被辞退或辞职人员,或被其它单位辞退的人员。
(四)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六)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的人员。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
1.公告时间: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双凤镇太阳庙公交站斜对面盘州市中医医院人事科(门诊楼5楼),联系电话:0858-3220968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现场填写)、简历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带二维码学历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二)资格审查
人事科、财务科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考核方法
本次招聘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
1.笔试、面试环节(需凭身份证方能参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如有面试者放弃则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替补。),根据最后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2.最后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两项成绩相加的结果为该生综合成绩,按照最后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条件,则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为闭卷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范围:报考职位相关知识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侧重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政治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及应变能力等进行测试。
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自费
6.政审
政审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表现、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盘州市中医医院院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人事科通知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
(一)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根据试用期表现,医院可随时终止试用期协议;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待遇参照院内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七、有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未尽事宜由我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58–3220968
盘州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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