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1 23:56
为了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根据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二级学院(部、处、中心)负责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
科技处处长1名
工商管理学院院长1名
二、岗位职责
(一)科技处处长
1.主持科技处全面工作,组织制定科技处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抓好部门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学校科研工作规划以及年度科研计划,制订、实施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制度,指导二级学院的科研工作和产教融合工作。
3.负责组织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学校对外科研合作项目和产教融合平台、项目的开发、实施。
4.负责学校科研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经费的申请和审批制度。
5.负责组织学校的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及科技成果应用,协助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负责组织各类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申报、评选。
6.负责组织、协调、策划学校科技活动。包括校级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定、科研工作量考核和科研奖励的审核,审核教职工职称评材料,配合人事处做好科研骨干队伍建设。
7.负责加强对外科研学术交流活动,负责组织与管理学校学术交流活动,定期组织学校科技研讨会、讲座和培训。
8.承担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科研发展状况的调研,学校科研信息的收集、分析与整理等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二级学院院长
1.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各项教育法规、政策,执行学校办学治校各项制度、决定,主持制定本学院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训条件建设、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工作的规划方案。
2.负责落实专业建设规划,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加强专业群建设,建设高水平专业教学团队,优化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强化实验实训,创新教学手段,建设品牌特色专业。加强校企合作,扩大教育资源。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专业建设开放水平。
3.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和教研赛活动。组织开展教学培训、教学研讨、教学比武等工作,组织师生参加国家和省市技能大赛,支持教师开展科研和技术创新。
4.负责拟定本学院的岗位设置计划和教师、辅导员的聘任方案,组织开展教学培训、教学研讨、教学比武等工作。组织开展教师实践岗位锻炼、考勤考核、晋升审核、评优推荐、违纪处理等工作。
5.负责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促进学生就业和创业,监督、检查本学院的教学进展情况和教风、学风、班风建设情况。
6.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党政协同做好本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分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学生会等群团工作。
7.做好本学院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制度建设和民主管理,抓好资金管理、档案管理和日常行政管理。
8.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能认真贯彻校党委的决策决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具有较强领导管理能力和团结合作精神,能履行管理职能、开展业务指导、带领部门同志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3.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文字、表达和创新能力较强。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
5.在现单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二)岗位任职条件
1.科技处处长
(1)熟悉高职教育和高校科研工作及相关政策,在科研、社会服务、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业绩突出。
(2)能够独立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能承担对部门其他人员的业务指导、检查、监督任务。
(3)博士且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年龄不超过50岁。
(5)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职称或学历条件。
2.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1)熟悉职业教育和上级有关教育教学政策、制度,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有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科研项目实施、校企合作、师资队伍管理或专业实践领域的工作经验。
(2)能够制订二级学院工作规划、制度并有效推进落实,并能够对二级学院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地业务指导、检查、考核。
(3)博士且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职称或学历条件。
四、应聘要求
1.应聘采用网上报名或直接报名两种方式。
2.有意应聘者,请将以下材料于2023年10月27日电邮、邮寄(以邮戳为准)至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 姓名 联系电话”:
(1)个人简历、个人应聘报名表(见附件一、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应聘选拔干部岗位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近期免冠证件照;
(3)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材料。
3.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选拔面试。
五、待遇
一旦录用,待遇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图文信息楼四楼412室 党委组织部;
邮编:201415
咨询电话:021-56603570
电子邮箱:zzbgb@succ.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应聘选拔干部岗位人员报名表.docx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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