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时限内及时入职;
7.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社会(在职)人员报考的,报名时应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7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41个岗位共50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招聘岗位经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尚有空缺的医、护等专业技术岗位(序号1至14号、17至37号),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2024年度内继续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