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
2. 应届毕业生或具备三甲医院工作经历;
4.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1.取得985/211院校或军队医科大学或2023软科中国医药类大学排名前10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在三甲医院工作经历满三年及以上的,给予70万元的安家费;应届毕业生或三甲医院工作经历未满三年的,给予40万元的安家费;
2.取得非985/211院校、非军队医科大学、非2023软科中国医药类大学排名前10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在三甲医院工作经历满三年及以上的,给予40万元的安家费;应届毕业生或三甲医院工作经历未满三年的,给予20万元的安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