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应聘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报考起点为博士学位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4月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本次计划招聘409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安排详见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