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1.30周岁及以下;
2.具有3个月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含见习)经历。
3.取得执业护士证。
其他说明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岗位最高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6月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详见附件2:《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详见附件3:《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以2024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应聘。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4年6月30日之前取得。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七)文登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医院编外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