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7
招聘人数: 22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9-03
工作地点: 韶关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疗卫生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韶委人才[2021]1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名,详见《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22名,详见《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招聘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韶关市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对符合《韶关市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应条件的“青年人才”,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2.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公告7天后,
3.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韶关市西堤北路22号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302,电话:0751-8878520。
4.报名材料
(1)需提供报名材料:①《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5)(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贴报名表(或在报名表打印的照片),并且《报名表》中“承诺人签名”必需本人手写签名;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③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④报考相应职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⑤高等院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⑦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保险关系材料、个人报考承诺书(附件4)。一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出具经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二是报考人员签订的《个人报考承诺书》;三是代报名人员,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及委托书。
(2)线上(通过邮箱递交报名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材料按“浈江区卫生人才+职位代码+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编辑好邮件主题(如编辑邮件主题:浈江区卫生人才+202401+张三+同济大学+临床医学),将报名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及报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jq8872953@163.com)。由浈江区卫生健康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邮件、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通过按照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招聘岗位及考生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浈江区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302(浈江区西堤北路22号)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其余工作流程(笔试公告、面试公告等)只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
3.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能证明所学专业情况的材料,如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七、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岗位代码A1(见附件1)采取面试的方式,岗位代码B1(见附件2)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规定操作。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方式。统一集中闭卷考试,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招聘组织单位应当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书面答复。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资格复审
1.笔试完成后,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通过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发布通知。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合决定并送达本人。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2.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当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
符合岗位代码A1报考资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符合岗位代码B1报考资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资格复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1.面试时间。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的相关面试公告。
2.面试地点。视报名情况组织统一面试或到高校开展校园招聘面试。
3.面试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5.面试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名单)统一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在浈江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进入岗位后应当在单位服务不低于5年,并要求三年内取得对应岗位资格证,未按时取得对应岗位资格证者,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浈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8878520。
附件1: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一).xlsx
附件2: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二).xlsx
附件5: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6: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医学类).xls
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gzj.gov.cn/zw/rszk/content/post_2659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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