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9
招聘人数: 9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8-16
工作地点: 宜宾
公告详情
一、医院简介
宜宾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75年,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国家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国际"爱婴医院",现有六个中心:四川省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宜宾分中心、四川省妇产科质量控制中心宜宾市产科质量控制分中心、宜宾市儿童保健质量控制中心、宜宾市妇幼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宜宾市出生缺陷防控中心、宜宾市产前诊断分中心;一个基地:四川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两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妇产科、儿科。目前开设的临床医技科室有:产科,妇科,儿科,新生儿科,不孕不育科(生殖科),乳腺甲状腺科,中医科,儿童保健康复科,妇女保健科,急诊科,手麻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病理科,药剂科等。
医院现有院区三个,分别是南岸新院区、人民路院区、大碑巷院区。南岸新院区位于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外江路与南十字路交汇处),按照国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规划设计,项目占地面积53亩,建筑面积10.99万平方米,规划500张床位,23个临床医技科室,分三期建设。一、二期总建筑面积为6.63万平方米、370张床位,车位600个,有对外开放的食堂。新院区于
展望未来,我们正满怀动力,激情追求,以开放的姿态、创新的思维、全新的格局和不断提升的医疗保健服务品质为依托,立足妇儿,彰显特色。诚邀有志之士共谋发展!
二、学科优势
2012年产科创建为市级重点专科;2015年建成四川省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宜宾分中心;2016年,科研团队发明的“一次性新生儿吸吮口杯”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017年成为西部儿科发展联盟理事单位;同年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表彰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表现突出单位;2018年,成功创建国家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同年与四川省妇幼保健院结成妇幼专科联盟单位,并获中国妇幼保健协会表彰为她健康新锐团队奖和优秀N基地;2019年,成立了“宜宾市出生缺陷防控中心”;2020年建成了四川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基地,2022年建成了产前筛查机构,妇产科立项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023年成为产前诊断机构,儿科立项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与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等均有技术合作。
三、招聘岗位、人数
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工作需求,本次招聘涉及ICU医师、甲乳外科医师、儿
(一)各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各岗位相关资格条件。
宜宾市妇幼保健院补充招录编外医护人员岗位表
岗位需求明细表-9名(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四、报名方式及联系电话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将《宜宾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人员信息表》(附件1)和相关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复印件各1份,以及其它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带至宜宾市翠屏区人民路281号宜宾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三楼人事科。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将《宜宾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人员信息表》(附件1)和相关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扫描件各1份,以及其它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以报考人员“姓名+岗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318387612@qq.com。
(五)联系电话:0831-8215203;
五、考试、体检和录用
(一)本次考试采取专业技能面试的方式进行。若报名考生人数大于30人,则采取笔试或对简历择优筛选等形式,按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人数1:3比例入围专业技能面试(入围者将采取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简历筛选参照以下条件排序:1、专业技术职称;2、岗位相关资格证书;3、学历层次;4、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工作经历;5、工龄;6、获奖情况。
(二)如考生的专业技能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三)专业技能面试通过后进行资格复审。
对专业技能面试通过后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宜宾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组织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考试、录用资格。
(四)录用办法: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专业技能面试成绩=总成绩。如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试岗、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按以下排序确定试岗、体检、考察人选:1、专业技术职称;2、岗位相关资格证书;3、学历层次;4、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工作经历;5、工龄;6、获奖情况。
(五)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可前来人事科查询(宜宾市翠屏区人民路281号宜宾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三楼人事科)。
六、试岗、递补和拟聘公示
(一)试岗。
通过考核的人员到科室试岗一周,由使用科室对试岗人员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如有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步体检环节。
(二)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我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递补。
因试岗、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中途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是否递补。如需递补,递补方法为:按照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不低于70分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次招聘各阶段的递补期均为不超过1年。
(四)拟聘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举报电话:0831-8215203。
(五)录用。
试岗、体检合格者被医院预录取,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七、薪酬福利待遇
(一)医师类:试用期2000-3000元/月,聘用期:具有执业医师证者6000-14000元/月;无执业证者2800-4500元/月。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我院同类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试用期和其他岗位类聘用人员按照对应岗位编外人员的薪酬标准执行。
八、其他说明
(一)考生要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宜宾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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